羽山位于臨沭縣城東南30公里,蘇北魯南交界處。相傳堯舜時代,天下洪水為患。鯀奉帝命治水,鯀未得帝命,偷取珍寶“息壤”,采用圍堵之法,誰知洪水越堵越大。鯀治水9年,勞而無功,又犯偷竊“息壤”之罪,帝派神將祝融將鯀殺死在羽山上,化用一眼山泉,名為殛(1)鯀泉。《書•舜典》記載:舜“殛鯀于羽山”;《山海經(jīng)•海內(nèi)經(jīng)》記載,帝堯時“洪水滔滔,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,不待帝命。帝令祝融殺鯀于羽郊”。清乾隆二十八年成書的《郯城縣志》對此事記載得更具體:“羽山在縣(2)東北七十里,《禹貢》羽畎夏翟(3)《山海經(jīng)》注云:‘羽山在東海贛榆縣西南鯀殛處也,上有二泉匯為羽潭’。《左傳》子產(chǎn)云:‘殛鯀羽山,其神化為黃熊入羽潭’,即此羽山為殛鯀處無疑”。
鯀被處死后,他的兒子禹,又奉舜帝之命,繼續(xù)治水。禹“三過家門而不入”,費(fèi)時13年,用疏導(dǎo)法治水,廣開河道,引洪入海,終于成功,被后人尊稱為“大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