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虎城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,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北部靠近白城地區(qū)的八郎鄉(xiāng)北上臺子屯北側嫩江南岸的平原上,在查干湖東面,南距縣城50公里,西北距大安縣城10公里,是一處遼代古城遺址。
城址簡介
遼重熙八年(1039年)置州城,城為方形,周長5181米,為土所筑,高6米,城有4門,惟有西門保存較好。這是遼國皇帝的“行宮”和春行打獵駐足之地,當年這里除駐有遼軍官兵外,還為佛教圣地和貿易中心,曾出土不少唐至遼代的文物。
建筑特色
塔虎城,遼、金城址,位于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八郎鄉(xiāng)北上臺子屯北側嫩江南岸的平原上。西北10公里是大安市,城西1公里是長春一白城鐵路,長白公路穿城而過。“塔虎”,蒙語“胖頭魚”之意,因其周圍湖泡過去盛產胖頭魚而得名。
城呈方形,方向正南、周長5213米。東墻1314米,西墻1298米,北墻1323米,南墻1278米。城墻高5一6.5米,基寬20一25米,頂寬1.5一2米。四面城墻上各筑有16個馬面。城四角各存一角樓址,平面為圓形,稍浸城內,外凸出城角!被恐睆矫,頂部直徑28米,高出城墻1.5米。站在角樓址上,可監(jiān)視左右兩側城墻,與馬面互為照應。城有4門,分設于四面城墻的正中。
塔虎城遺址
南、北兩門均遭破壞,東門已殘,唯有西門保存較好。城門外各有一半徑約30米的半圓形甕城,甕城門開在側面。南、北城門寬25.2米,甕門偏東。西門12.3米,東門18.5米,甕門均偏南。城墻夯土壘筑、夯層清晰。城外距墻基10米處,有兩道護城河,兩河間有一道寬8米、高出河床4一5米的土垣。內河寬13.5米外河寬11.5米,深約3.6米。護城河于甕城處、隨其形向外彎轉而過。在角樓外,兩河之外又加一道短護城河,其堤壩較寬,兩端延伸到角樓兩側第一個馬面處,與第二護城河相通。東門外有一條東西向的河道,長750米,寬80米,是當年引嫩江水入護城河的故道。城內已辟為耕地,有8處較明顯的臺地,高出地表約0.5米,其上磚瓦較多,是建筑址。
西北角建筑址東西長33米,南北寬32米,高出地表約2.5米,瓦礫殘磚遍及臺上。-是兩道土墻,遺址表面可見獸面瓦當、綠釉筒瓦、鴉尾等建筑飾件殘部。城內東南角曾有一高臺,外有土墻圍繞,現已平毀,散布有少量的殘磚碎瓦和陶、瓷片。
城址發(fā)掘
城西南隅過去有4處遺址,現已平毀。城內在公路兩側約100米、南北長700米的范圍內,灰土較厚,陶瓷片、建筑飾件分布較集中,曾出土黑白圍棋子、北宋銅錢和銅、鐵蒺藜等。距南墻700米、西墻700米處有一土丘,東、南、北三側地勢略高,遺物分布較集中。其東側的高臺上,發(fā)現大量的鐵渣和紅燒土,是一處冶鐵作坊遺址。城內文物堆積厚達5米,其中有灰燼、魚骨和獸骨等。塔虎城周圍還發(fā)現許多與城有關的遺址。城東北距城墻50米處,有一座橢圓形土臺。此臺基部東西長38米,南北寬30米,高5米,磚筑,石灰勾縫,非常堅固。高臺表面上鑲有牡丹花和蓮花等花紋磚,在臺下出土銅風鈴1件,為方柱形,四角呈卷云狀,做工精美。此臺已遭破壞,現僅存土臺。文物表明,此臺應是遼代的一座塔基。城東和城北發(fā)現居住址和建筑址,城南、城西、城北多處發(fā)現小型甕館墓葬。1975年,于城南發(fā)現一磚室墓,墓室為方形,券頂,內壁抹白灰,上飾壁畫。隨葬品有銅鏡、陶、瓷器數件。城內遺物豐富,有大量磚、瓦、陶瓷片。建筑構件做工精細,造型優(yōu)美。當時中原各名窯燒造的瓷器,在此都有發(fā)現。其中有一批完整的瓷器。品種有醬釉魚藻匜、定窯白釉蓮花盤、蓮花碗、雙魚碗、白釉瓜棱柱、白釉小口瓶、雞腿壇、黑釉雙系壺、醬釉三流三系壺、綠釉長頸瓶等。銅鏡是出土銅器中最多的器物,有雙龍鏡、童子戲花鏡、雙魚鏡、昭明鏡、瑞獸鏡、十二生肖鏡、朱雀鏡等。雙龍鏡鏡緣刻有“長泰縣監(jiān)”字樣。雙魚鏡有3面,其中兩面有邊刻,一面刻“信州司侯司”,另一面刻“肇州司侯司”。此城發(fā)現銘文最多的是瑞獸鏡,共28字,邊刻有“長春縣xx”字樣。湖州鏡,鏡薄紋精,造型別致,內鑄楷書“湖州真石十八郎,煉青銅無比照子”等字。銅人、銅佛、銅釜、銅錢也屢有出土,自清末此城址被開墾,多次出土銅錢,少者幾枚,多則千斤。多為北宋錢余為唐、南宋、遼、金錢。城0土的生產工具,主要有鐵鏵、犁鏡、趟頭、刃、斧、钁和石磨等,也出土鐵鏃等武器。
1961年,吉林省人民委員會公布此城址為吉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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